各有关部门、新退休教职工:
根据《关于参加省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17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改革后新退休人员养老金预发、领取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改革后(2014年10月1日之后)的退休人员,原先领取的基本退休费和生活补贴改为基本养老金(目前为“预发养老金待遇”),并由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通过银行实行社会化发放,发放和领取的账号为本人的省社保卡号(房补等,由校财务处通过原渠道、账号发放)。
养老金预发放日期:学校发文批准退休的次月起,由省级经办部门按月发放。
二、省社保卡号金融功能的激活。新退休人员的省社保卡号金融功能激活后,省级经办部门方能正常发放。如省社保卡暂未激活金融功能,请本人持省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到合作银行(卡正面左上角的银行,见附件1)任一网点进行办理。
三、办理退休证。准备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在接到学校电话通知后交人事处劳资科。
未尽事宜,敬请致电83525315。
附件1
省社会保障卡示意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