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6日下午,离退休工作处、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在交通路校区逸夫馆召开“老职工”住房补贴发放工作会议,这标志着由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主持的江苏省宁外高校“老职工”住房补贴工作在我校全面展开。
所谓“老职工”是指1998年11月30日前参加工作的我校在编人员(含在职和退休),申领人必须是夫妻双方均未享受过房改房或房改房面积未达标的教职工(已享受过住房货币化补贴人员不再发放)。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淮安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补贴金额标准为225元/m²,工龄为5元/年/ m²;面积补贴标准为一般干部、职工/75 m²,科级干部、中级职称人员/90 m²,处级干部、副高职称人员110/ m²,厅局级干部、正高职称人员/135 m²;工龄计算截止日期为1992年7月1日;申请人的职务、职称以1998年11月30日前为准。已享受过房改房但面积未达标的须减去已购房改房面积。
淮阴师范学院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2013年9月30日前将完成离退休人员的申报工作。为了顺利完成退休老同志的申领工作,9月6日前后,国资办会同离退休工作处分别在交通路校区、王营校区、淮安校区为退休老同志进行政策宣传和讲解,对老同志提出的问题一一解答。
据悉,工龄已满25年在职人员的补贴申报工作将在10月中旬开始,2013年12月31日前完成;不满25年工龄人员的补贴申报工作在2014年6月份前完成。